2018年7月6日人民警察日。在这个原本是警察最荣光的日子里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原副大队长虞杨生却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永远地离开了警察队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5月15日注意到最新一期安徽省纪委监委旗下《江淮风纪》杂志在“案例剖析”栏目刊文《失控的人生“信号灯”》详细介绍了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原副大队长虞杨生违纪违法案件。
根据合肥市纪委监委网站提供的信息虞杨生于2018年6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次月被“双开”8月由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虞杨生涉嫌受贿罪一案。
《江淮风纪》杂志披露:经查虞杨生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2018年10月虞杨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
虞杨生出生在一个小山村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警察。1993年虞杨生考上了名牌大学成为全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 1997年大学毕业他顺利考入合肥市公安局实现了成为一名警察的梦想。工作后的虞杨生一直从事科研工作因学历高、技术强是单位里公认的研究设计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的“技术男”同事们都敬称他为“虞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虞杨生的心态发生了重大变化。
2007年自恃名牌大学毕业和专业领域行家却在参加工作后十年时间里始终没有得到提拔上升“天花板”使得虞杨生的心态开始扭曲认为在仕途上进步无望那就要从其他方面寻找平衡。此时虞杨生受单位委派在某公司参与智能信号机研发并对该公司研发项目进行监管虞杨生与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相识。虞杨生心态发生变化后便开始频繁与王某某等人接触多次在高档酒店违规接受宴请甚至对舌尖上的腐败还乐此不疲。
“那个时期白天上班的时候就希望有人约我晚上吃饭一般我都是欣然前往即使手头有工作也会放下”——虞杨生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在此期间虞杨生还多次收取了相关人员赠送的购物卡。欲望的闸门从此打开虞杨生逐步滑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2008年1月上述公司智能信号机研发成功后虞杨生看到了这里的“商机”他随即找到王某某商议想成立一个公司参与一些项目发点财。王某某随后以该公司名义出资10万元给虞杨生作为注册资金。为规避调查虞杨生使用他人姓名注册成立了一个软件公司。 2009年2月因害怕被查处虞杨生注销了该软件公司并将10万元注册资金据为己有。
2012年该公司生产的智能信号机投入合肥市场后虞杨生作为应用单位使用方代表利用其对合肥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维护、建设验收等职务便利与王某某商议按照该公司在合肥销售智能信号机的利润比例每台500至800元收取所谓的“提成款”。自2012年初至2014年10月虞杨生共收取“提成款”50余万元。
像这样的公司还不止一家。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虞杨生利用职务便利为另一家公司推荐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建设项目后又代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该公司参与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验收。该公司负责人易某为感谢虞杨生的帮助和关照前后共送给虞杨生好处费30余万元。
此后虞杨生变得更加毫无畏惧甚至将党纪国法视为虚设。虞杨生在交警支队科研所任副所长期间负责代表单位与第三方设备维保单位对接日常数据统计工作。在此过程中虞杨生多次找该单位负责数据统计的工作人员从后台查询其是否存在交通违章信息并告知该工作人员如有其违章记录立即消除。即使在调离科研所后虞杨生仍然实施上述行为非法干预正常执法工作。
在被调查之前相关部门曾多次找到虞杨生要求其主动说明情况可以酌情给予从轻处理。虞杨生却置若罔闻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甚至编造谎言意图蒙混过关。虞杨生的技术专长是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然而对于人生“信号灯”的控制虞杨生却是一塌糊涂。在本该停下来的“红灯”前他多次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最终虞杨生为“闯红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虞工”变成了“愚工”。